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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压力容器的注意事项(二)

文章出处:责任编辑:人气:-发表时间:2023-04-04 15:13:00【
6.气瓶和油罐车也是压力容器。但它们是有特殊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。除了遵守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监测的初步规定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压力容器安全监控条例、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、液化气罐、,液化石油气铁路罐车也应紧随其后。 7.灌装是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。为防止气瓶过度充装,应采取以下措施:充装工作应由专人进行,充装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评估,认真工作,不得擅离岗位;排空剩余液体并检查重量;称重装置应定期校准;根据瓶子放置卡片,并仔细记录;重复称重;自动测量,通过数量报警等。 8.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色标。 9.使用气瓶前,应进行安全检查,并仔细确认所含气体。 10.气瓶的存放位置不应靠近热源,且应与明火相距十米。装有易发生聚合或分解反应的气体的钢瓶应避免开放的辐射源。 11.如果气瓶垂直放置,应采取反倾销措施;防止夏季阳光照射;严禁敲击和碰撞。 12.严禁对气瓶进行焊接和引弧;严禁使用温度在40℃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;瓶子里的气体不能用完,必须保持残余压力。 13.在可能发生回流的情况下,设备必须配备防止回流的装置,如单向阀、止回阀、缓冲罐等。 14.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不得将液化石油气倒入钢瓶内,也不得自行处理残留在钢瓶内的液体。 15.气瓶投入使用后,不得对气瓶本体进行控制修理、焊接修理。 16.运输和装卸气瓶时,应确保运输工具上贴有明显的安全标志;b.必须戴上瓶盖(带防护罩的除外),轻装轻卸,严禁扔、推、滚、碰;c.吊装时,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式绳索;d.相互接触可能引起燃烧、爆炸和有毒物质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;e.气瓶应正确连接到车辆上,且不得过高;f.夏季交通应设有遮阳伞设施以避免太阳辐射,白天应避免在城市繁忙的城区进行交通;g.严禁吸烟和生火。运输易燃气瓶时,应在运输车辆上安装灭火系统;h.携带气瓶的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在繁忙的城市地区或重要机关附近;i.当汽车或船只停泊时,司机和陪同人员不得同时离开;j.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。